公 示
南京市栖霞区建设新村12幢207室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为王长春,王长春于2022年12月25日死亡。根据句容市宝华镇人民政府证明:王长春的父亲王焕堂于1965年死亡,母亲王明珠于1987年死亡。现王华,华秀珍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,对此有异议者,请于公示之日起60天内向南京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(中山路171号,电话025-89697032)提出。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,案件审核通过后将予以登记。
特此公示
南京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