继承(受遗赠)公示【2025】鼓楼区135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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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5-06-21 11:34

 公     

南京市鼓楼区小市街71号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为张春喜,张桂红,张波,张春华,张春生,张春喜于2025年3月15日死亡。现张春生,刘雪梅,张波,张春华,张桂红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,对此有异议者,请于公示之日起60天内向南京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(中山路171号,电话025-89697032)提出。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,案件审核通过后将予以登记。

特此公示

 

 

    南京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